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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穗深港杯”定向越野挑战赛竞赛规程
定向越野是集体力、智力、娱乐于一体的绿色户外运动项目,它不但具有竞技体育激烈、惊险、刺激的特点,而且极具野外生存素质教育及心理素质锻炼的特点,在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国防体育、体育旅游及素质教育等方面有起到极佳的作用,定向越野运动是我国全民健身计划推荐运动之一,也是全国体育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等各级赛事的正规竞赛项目。
“穗港杯”定向越野挑战赛是由定向著名人士张晓威先生携手香港定向界于1986年创办,每年一届,历时20载,为粤港两地定向越野运动交流起到重大作用,也成为了深具影响力的定向越野品牌赛事。
随着深圳定向越野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定向爱好者越来越多,加上深圳市优秀的定向地理环境,深圳成为“穗港杯”发展壮大的生力军,经深圳登协、张晓威先生以及香港定向界人士的协商,决定把“穗港杯”扩名为“穗深港杯”,并确定“2008穗深港杯定向越野挑战赛”在深圳举行。
■主办单位:
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广州市识图咨询服务公司
■承办单位:
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定向分会
■协办单位:
万科松山湖1号
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
■竞赛日期
2008年1月12日至1月13日
■邀请对象
粤、港、澳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户外俱乐部组织或个人
■竞赛组别
精英男子组、精英女子组 难度系数:9/8
公开男子组、公开女子组 难度系数:7/6
少年组 (16岁以下,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难度系数: 5
体验组(13日松山湖1号的业主和准业主) 难度系数: 5
■比赛形式
2008年1月12日:15:00市区公园短距离赛 ;
2008年1月13日:10:30东莞市松山湖越野式挑战赛;体验组比赛
■奖励
每组均设冠、亚、季军奖
每组前八名可获颁发成绩证书
■报名方法
1、 本活动不接受现场报名,参赛人员请发邮件或传真的方法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7 年 12 月 28日,报名表格请在赛事网站:www.smoa.org.cn/oa
下载。
2、 香港的参赛单位或个人请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报名表通过电邮或传真发送至香港野外定向会:香港新界葵涌大连排道144-150号 金丰工业大厦第一期19E室,电子邮件:hkoc@hkoc.org
,传真:+852 30072272,电话:+852 24213408。
3、 内地参赛单位和个人请联系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地址:深圳市八卦一路鹏盛村9栋223室,报名邮箱:szsmoa@126.com
,传真号码:0755-8249 9097,咨询电话:0755-8249 9182。
4、 赛事组委会将于1月7日在赛事网站公布《赛员须知》,该须知包括比赛规则、方式、具体时间、地点、比赛路线详情、乘坐交通车的集中时间及地点等有关比赛的详细资料。
5、 请严格按《报名登记表》所列各项如实填写,可下载打印或以电子版报名方式使用,由于需要为参加活动人员购买保险,因此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参赛费用
(一)各队往返深圳市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报名费(含当地交通费):
每人90 元(体验组报名费为50元);
(三)报名费和交通费请于在 12 月 28 日前通过银行转帐到赛事组委会账户:户名: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帐号: 40000 1011 92000 36374,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也可现金缴交至登山协会办公室。
(四)报名后不得改动参赛运动员名单,若因伤病等原因确需改动,每改动一人需交纳手续费 50 元。
■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 》执行。
(二)使用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 (ISOM2000/ISSOM2005) 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使用深圳市华瑞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CHINAHEALTH牌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四)参赛队员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五)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参赛队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1. 2 、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代打点等;
2、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3、提前进入比赛区熟悉情况者;
4、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5、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6、比赛时间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六)其它处理:
1、比赛途中参赛队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完成比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但退出比赛后必须立即向终点裁判报告;
2、出发前参赛队员因故退出比赛,其教练员或队长应立即通知终点裁判。
3、丢失检查卡将按未完成比赛论,但仍须在比赛结束前返回终点报到。
4、破坏环境或乱丢垃圾、饮料瓶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时甚至取消比赛资格。
■勘测制图及路线设计:、张新安、车延斌
■赛事控制员(赛事监控): 张晓威、陈志成 (香港) 、辛延军
■赛事监督及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员及主要裁判员由深圳登协议向分会选派。
(二)如有投诉必须在最后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以书面向申诉区提出,由赛事总裁判长作出仲裁。赛事有任何投诉,请到申诉区填写并提交申诉表格,交申诉费200元,申诉成功才可退回申诉费、申诉失败不退申诉费。
■其它
(一)运动员自备指北针。组委会提供比赛地图、电子记时系统、点标、电子点签。
(二)免责声明:若身体患有心脏病、脑溢血、高血压、冠心病等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如运动员隐瞒病情参加比赛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三)比赛时必须严格遵守赛事规则和有关纪律。
2008“穗深港杯”定向越野挑战赛组委会
2007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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