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忆惠东园潭第十组FB越野 [打印本页]
作者: 丛林小木 时间: 2005-8-8 06:59:34 标题: 忆惠东园潭第十组FB越野
忆第十组惠东园潭FB越野
序:
今天终于有个完整的一段时间可以坐下来回忆上周的精采瞬间了,最为重要的是为了完成猫组长交给俺的伟大任务。
话说上月末的最后一天,当天上彩虹把梦中人惊醒之时,争光定向越野也随之拉开了序幕。
(图一:天上彩虹,幸福丛林)
秉承此次四周年的重要宗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第十组的重量级人物丛林野猫组长在前一天较好成绩的基础上作出了最高指示:此次定向越野争取在一个半小时之内返回园潭小学。同时,也下达了重要决策:慢慢地走,慢慢地享受……
(图二:园潭小学风貌,丛林英姿飒爽)
虽说雨过见彩虹,但彩虹后的狂风暴雨也是有的。整装待发之时,便是风雨亲近园潭之时。可亲可敬的裁判大人一声令下,拿着地图和二号线路的十组成员便轻松上路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出门就卡壳了,在丛林领导的严训下,找到第一个目标时已耗费了N多时间。有了初始不易的经验,FB之旅正式开始-----
(图三:园潭一家四口,银带翠绿其中)
(图四:丛林老虎,雨后阳光)
(图五:泉水叮咚,一路欢歌)
(图六:郁闷的裁判“第六第十一组咋还不来”)
(图七:凉风---鬼子下山了,象吗?)
(图八:丛林野花含笑竞放)
(l图九:轻松的裁判)
(图十:精彩片断,不容错过。猜一猜?)
(图十一;快乐的裁判)
(图十二:又是一片乌云来,丛林依然)
(图十三;丛林野猫---胜利永远属于丛林)
结束语:慢慢享受着的第十组在此次比赛中提前十五分钟完成所有目标到达园潭小学,并荣获“第四名”。
本人由衷地感叹:曹领导的无意安排筑就了FB的第十组!团结的第十组!
此时已是夜深人静时,身后的儿子已进入梦乡。希望五周年时带上他与丛林共聚欢乐时光,并祝愿所有的丛林山友快乐并幸福着!
9个月零10天的小嘟嘟----明年俺参加丛林五周年,行吗?
丛林小木写于2005年8月6日深夜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7 23:29:31编辑过]
作者: 丛林小木 时间: 2005-8-8 07:01:32
文中的图片还是上传不了,郁闷。请版主先删除此文吧,先谢了!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5-8-8 07:20:47
以下是引用丛林小木在2005-8-7 23:01:32的发言:
文中的图片还是上传不了,郁闷。请版主先删除此文吧,先谢了!
点击文件,还是可以看见小木的照片和小嘟嘟的照片。
宝宝很可爱,欢迎参加丛林五周年~
作者: 丛林小木 时间: 2005-8-8 07:34:23
TO:小莉
终于成功啦!这么晚还在工作,辛苦啦!
作者: 丛林兔兔 时间: 2005-8-8 16:59:52
FB的第十组.居然还在比赛中悠栽的拍照,真是PF之极.小嘟嘟真可爱!!!!!!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05-8-8 18:18:35 标题: 很好,
不愧为第十组的组员.
作者: 丛林野猫 时间: 2005-8-8 18:20:29 标题: 照片自己下载就可以啦,
基本上都在这了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8 15:25:17编辑过]
作者: 凉风 时间: 2005-8-8 19:18:42
幸福的第十组。鬼子进村--照的很不错。哈哈
作者: 大快乐 时间: 2005-8-8 19:36:31
文图并茂,就是太少了,多上点儿!
作者: 丛林小木 时间: 2005-8-8 22:50:53
小兔兔:
记得下次吃大餐时叫上俺。
作者: 丛林小木 时间: 2005-8-8 22:53:31
TO:凉风、大快乐
你们的相片已传至野猫处,请查收!
作者: 丛林加1 时间: 2005-8-10 17:27:42 标题: 忆惠东园潭第十组FB越野
今天终于可以爬上来了,这么好的PP怎么可以删除呢!5周年,嘟嘟自己会来报名参加的,不要木MM帮忙报名,呵呵,兴许还要给我们这些GGJJ表演节目呢,这样,加1JJ就更欢迎啦,哈哈!:)谢谢小木帮我捆的绳子,让我们五个菜人拿到了幸福的第一名,哈哈,现在想起来都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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