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第1399/14024次活动—2.15【气温回升,梅林徒步】约伴[深圳]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心虎妞    时间: 2014-2-14 09:18:14     标题: 第1399/14024次活动—2.15【气温回升,梅林徒步】约伴[深圳]

【活动时间】:2014.2.15(周六)10:00~14:30
【集合地点】:梅林一村文体中心
【活动路线】:文体中心—3号界碑(第一折返点)—长源村—长岭陂水库大坝(第一折返点),原路返回梅林一村文体中心
【报名条件】:全程约15公里。
【活动费用】:返程后自愿FB,AA。
  召集人: 开心虎妞。13510411078
【注意事项】
1、准时出发,过时不候,按规定该罚则罚。
2、遵守队规队形,中间不设下撤点,不论是熟悉路况的还是不熟悉路况的至少两人结伴而行,部分路段比较僻静,少有人去,注意安全!如因个人原因不听组织安排被劫财、劫色本领队概不负责!
【免责声明】
本领队义务组织训练活动,活动性质为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本领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登山、跑步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倡议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丛林穿行者活动倡议者建议参加活动的山友最好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每位参与者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倡议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活动倡议者和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领队、财务以及所有同行队友。



作者: 福衍金沙    时间: 2014-2-14 11:24:45

明天下午有安排,精支!
作者: 靜夢幽韻    时间: 2014-2-14 14:56:22

领队,报名时没有要求提供电话,届时如果有新人报名,联系会比较困难哟!
作者: 刚刚好    时间: 2014-2-14 17:42:30

靜夢幽韻 发表于 2014-2-14 14:56
领队,报名时没有要求提供电话,届时如果有新人报名,联系会比较困难哟! ...

我昨天报大头菜了

作者: 饭粒    时间: 2014-2-14 23:48:12

好久没出去晒晒太阳了,可惜这个贴发现晚了已经答应别人的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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