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第1290/13127次活动--8.31【穿越深圳--绿道行之一】约伴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头菜    时间: 2013-8-27 17:29:53     标题: 第1290/13127次活动--8.31【穿越深圳--绿道行之一】约伴

【活动主题】  穿越深圳--绿道行之一  罗田森林公园至凤凰山段


      秋日让我们沉醉绿道行

     初秋宛若淡妆女子,文静恬和,徐徐清风便带给你一身的惬意!哪能浪费这天高气爽?哪能不投入这云淡风轻?哪能停得下行走的脚步?哪能忽视这秋意浓浓?让我们一起踏上这绿道之行,在每一个周末,用行走,来抛却夏日的烦闷,洗刷工作的疲倦;用最原始的徒步旅行,投入大自然的怀抱,看金色的田野,听潺潺的溪流,观巍巍的青山,嗅森林的味道……

    来吧,秋日绿道行,让我们一起行走,一起心醉!


[attach]122311[/attach]

       温馨提示:

    1、昨天安排的三辆私家车取消,改成租车,继续接受报名;8:15体育馆,8:25一号营地

    2、活动当天可能有雨,请带好雨具;

    3、报名并确认后不参加活动,需承担分摊的车费;

    4、有对讲机的队友,请带上对讲机。


    风险提示

    户外活动有危险,请志愿参加活动者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心脏病史或不适宜强烈运动者谨慎报名,召集人郑重声明:类似的意外一概由本人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参加户外活动可能遇到的危险,包括但不限于:雷击、山火、山洪爆发、落石、山泥倾泻;迷路、滑坠山崖沟谷;碰伤或扭伤手、脚;中暑、抽筋、暴寒、失温;蛇咬、蜂蛰、蚁、蚊虫侵扰;危险植物:如漆树、有毒蘑菇;被歹徒打劫;等等。

本活动持续时间长、难度大,谨慎报名。

  根据自已的体力和时间可选择报某一段或多段,每段路程在20—35公里。

  2号绿道召集人没有全部走过,部分道路不熟悉。


【特别建议】户外活动有风险,所有驴友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意外险可找苍剑,联系电话:13751062975)


【相关介绍】

2号省立绿道由东莞大岭山森林公园进入深圳罗田森林公园,由西向东延伸至龙岗区坝光,与惠州绿道相接,全长236公里。

2号绿道途经以下景点:罗田森林公园、老虎坑水库、车丁坑、洋涌河、五指耙水库、东方林果场、长流陂水库、七沥水库、凤凰山森林公园、铁岗水库、羊台山森林公园、长岭皮水库、塘郞山公园、梅林水库、笔架山公园、银湖公园、洪湖公园、布心森林公园、仙湖植物园、梧桐山、园山风景区、三洲田、东部华侨城、马峦山森林公园、大小梅沙、葵涌、金海湾、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雷公山、咸头岭沙兵遗址、下沙、南澳、西冲、东冲、七娘山、桔钓沙、天后古庙、青少年度假营、金水湾度假村、锣鼓山效野公园、大鹏所城、打马坑水库、排牙山、坝光。

本活动先走2号省绿道,即从东莞长安镇穿越深圳整个城市,终点为与惠州交界的坝光,然后视情况再走其它绿道。

【活动路线】

  2号绿道拟分8段完成,每周六安排一次,按顺序走完全程。

本次活动为A段,具体线路为:

长安镇的登山径—深圳罗田森林公园--老虎坑水库—洋涌河—五梅耙水库—东方林果场—七沥水库—凤凰山森林公园,全程约30公里。

本次活动时间大致如下:

8:15深圳体育馆出发

9:40长安镇登山经

10:20 深圳绿道开始处

17:30 凤凰山

18:00 FB

20:00 回到出发地


计划中的8段:

A段:罗田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

B段:凤凰山森林公园—羊台山森林公园

C段:羊台山森林公园(黄京坑村)—银湖

D段:银湖—梧桐山村

E段:梧桐山村—大梅沙

F段:大梅沙—南澳

G段:南澳—桔钓沙

H段:桔钓沙—坝光

(以上计划可根据情况略调整,以每段召集贴为准)

路况难度】全程绿道

下撤点】森林公园、水库下撤有些困难,城市绿道可随时下撤。

【活动费用】 约80元,AA。

【车辆交通】 租车接送。出发:体育馆、一号营地,回程:凤凰山停车场

【难度系数】 徒步★★★,风景★★★★。空气质量★★★★

【饮食补给】森林、水库补给困难,城市绿道补给方便,建议队友喝的水自己解决。
【手提电话信号】手机信号不详。丛林对讲机频率:450.88750 MHz。有对讲机的鞋童请带上对讲机。
【活动召集人】大头菜,13902904222
【集合时间地点】2013年8月31日(周六)8:15体育馆,8:25一号营地

报名办法及要求

①报名请使用新的报名系统,跟帖或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②本次活动不接受未成年人;

特别提醒:①不接受+1等资料不全者报名; ②不接受预报名,预报名者视同无效;          本次户外活动禁止携带宠物参加!
【个人装备要求】

①     登山装备:25L左右背囊、徒步鞋、登山杖、排汗袜、长袖快干衣裤、排汗T恤、太阳帽、手套、雨衣、毛巾等;
②用具:头灯或手电筒(请备足电池)、防晒油、墨镜、刀具等;相机(将沿途美景留下来)

③饮食:饮用水2L以上、功能性饮料和食品、水果;自带午餐,活动结束时可选择FB.

④带替换衣物、鞋等,手机等贵重物品可以放入防水袋;
⑤胶袋若干,装垃圾用;
⑥自带个人特殊药品。


特别注意事项】①请携带有效入关证件;适量现金(1000以内),勿带贵重首饰②活动期间注意环保,请勿丢弃任何垃圾、不破坏植被,不乱采摘花卉果实;③报名视同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者既定的计划,服从领队指挥;发扬协作精神,行进时不得超越头驴;请大家保持紧凑的团队队形行进或休息;身体如有不适,应及时地告诉队友和领队。④遇小雨活动照常进行,如因外力因素取消,将于活动前前网上通告或短信给大家,敬请留意、相互转告


安全、环保指引

经验常识www.bushwalker.net
②登山技能www.bushwalker.net运动伤害防治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6&ID=3437&replyID=33312&skin=1④环保登山:《低冲击性登山》
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6&ID=636
丛林穿行者登山队建议所有山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6&ID=2041
本周天气情况 http://www.121.com.cn

【领队的权力】:
  1、有权安排线路、出发时间和行程;
  2、有权根据安排限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及不按报名顺序确认队员;
  3、有权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参加活动的男女比例;
  4、有权出于安全原因劝阻不适合的人员参加该次活动;
  5、有权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自己准备装备;
  6、有权在活动中根据天气、队员状态修改活动线路及计划;
  7、有权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
  8、有权在活动前要求大家预付活动中将支付的费用;

【队员的安全及相关职责】:
  一、所有队员应遵循:
  1、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二人同行
  2、行进时保持单行,队员间距1-3米,保持联络和相互照应;
  3、危险路段向同伴提醒和提示。
  4、按自己节奏行走,身体感觉不适要停止前进并告知协作及约伴人;
  5、观察同行队员的状况,发现同伴的任何不适要立即报告给协作及约伴人;
  6、野山行程途中不抽烟,不醉酒。
  二、前队(头驴):
  1、判别方向和道路,做基本风险评估,以期让最弱队员能安全通过;
  2、控制速度和行走节奏;
  3、岔路口做出标示。
  三、中队(协作):
  1、岔路口停下指路,衔接队形;
  2、留意行进方向,及时发现错误并告知领队或头驴。
  四、收队(尾驴):
  1、确保不遗漏下队员;
  2、检查及留意队伍行走和休息过的地方,不漏下财物;
  3、留意行进方向,及时发现错误并告知约伴人或头驴;
  4、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和激励士气。
  五、摄影(色驴):
  1、团体合影;
  2、每个队员的影像记载;
  3、营地,岔路口,登顶,险地,以及较为全貌的路线照片。
  4、禁止在断崖边拍照和为队员在断崖边拍照.

六、财务:
  1、活动经费收取、支付结算
  2、活动结束写出财务报告。   

免责声明】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山友自愿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如头驴、中队、收尾、摄影、财务等。
请确认:

1、你是否仔细阅读了召集帖的内容呢?

2、你充分认识到因本次活动而可能会给你带来风险吗?

3、购买意外保险。

请再次确认:如果你认同以上条件,请按标准格式报名!如你报名,视同默认以上条件!





作者: 深山老林    时间: 2013-8-27 22:42:52

好活动积极支持。
作者: 一壶老酒    时间: 2013-8-28 08:20:07

争取参加
作者: 大头菜    时间: 2013-8-28 09:42:22     标题: 集合点调整为一号营地和体育馆,请相互通知。

本帖最后由 大头菜 于 2013-8-30 08:21 编辑

已租了辆28个座位的车从深圳送到长安与深圳交界处,回程到凤凰山停车场接。

作者: 丘陵地带    时间: 2013-8-28 10:19:54

精支!下次跟上~
作者: 开心虎妞    时间: 2013-8-28 11:00:56

我们开学了,要上班。精支!
作者: 大头菜    时间: 2013-8-28 11:19:20

                 罗田林场拟升级为省级森林公园

     继凤凰山森林公园之后,宝安将再添一座森林公园。近日,记者从宝安区城管局获悉,作为深圳市重要的红线保护区,罗田林场拟打造成罗田省级森林公园,目前已经完成了森林公园的选址、设计招标等工作,进入规划设计阶段。罗田森林公园的建设,是深圳市实施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首期启动项目之一。

    国有老林场谋求转型

    处在深圳市版图的最北端,与东莞的樟木头、长安相交接的地方,有一片未被开发的处女地,由于罗田水库的存在,这里已经划定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这片占地面积930公顷的林地便是深圳宝安目前仅存的一个“国营林场”,对外的正式名称为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林场。

    据罗田林场的负责人王场长介绍,林场总面积13960亩,分为两个大片区,以龙大高速罗田林场段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片。一个是与罗田社区、罗田水库相邻的东片区,一个是与燕川社区、塘下涌社区及广深港客运专线相连的西片区。

    已经修建完成的广深港高铁,正好穿过罗田林场的一角,紧靠着罗田林场场部办公区。在采访期间,记者不时听到高铁飞驰而过的声音。

    罗田林场是一个有历史的林场,到今年已经成立54年。王场长饶有兴致地谈到,宝安区罗田林场于1958年2月由广东省林业厅组建,1984年下放给深圳市,由宝安县林业局管理。罗田林场的名字也跟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变更,最早的原名为国营广东省罗田林场,1991年,更名为宝安县国营罗田林果场,2003年深圳市宝安区国营罗田林果场又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林场。

    “无论名字怎么变更,归属的政府管理部门如何变动,罗田林场的实地管理面积,从成立之初到今,管理面积变动不大,除了新增一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之外”,王场长说。

    罗田林场最初也是依靠卖木材为生,在南方,用材林主要以松树、桉树为主,“桉树种植最多的时候,占到整个林场面积的80%,桉树具有初期生长迅速、中间收益快等优点。

    王场长作为林场的负责人,已经在林场工作了10多个年头,见证了林场由用材林经营转变为生态风景林的全过程。他告诉记者,罗田林场最后一批木材交易发生在2008年,因生态风景林建设需要,改造面积1100多亩。随后,桉树种植面积下降,为满足生态公益型林场的要求,进行了生态风景林树种种植。

    2005年11月,罗田林场正式划入到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能开发建设,只能用于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以及森林公园等建设项目。

    东片区将建公益性森林公园

    “从1998年罗田林场就开始由过去的用材林生产经营逐步转为生态公益性林场,以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王场长介绍。由此加快生态风景林建设工作也成为林场的主要工作内容。

    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作为历史遗留的产物“林场”,选择转型是唯一出路。在松岗片区,大片的农田和林场已经消失,罗田林场成为工业化进程中的少数幸存者。周边居民对其综合利用,提供一个休闲舒适场所的意愿也颇为强烈。

    200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强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的原则”,确保“环境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逐步形成城市生态良性循环机制”。

    在这一文件的指导下,深圳市绿化委员办公室编制了《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规划大纲》,提出了启动羊台山、罗田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据悉,罗田林场是深圳市规划和建设的15个森林公园中率先启动的六个之一。

    “罗田林场东片区将被改造成为公益性的森林公园,目前已经在市区有关部门立项,并进入到设计阶段。由于林场自然环境优美、景观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为森林公园提供了较好的旅游资源和较高的生态保护价值。”王场长告诉记者。

    森林公园是在确保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多样性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园内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悠远的民俗文化,以森林体验、民俗体验、休闲为特色,打造罗田森林公园旅游品源。最终把罗田林场打造成以民俗文化展示、体验和森林体验为主题特征,融入低碳旅游、登高览胜为一体的生态文化型省级森林公园。

    作为历史的延续,罗田林场划归到宝安管辖之后,一直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如今在无法“经营”的情况下,便于罗田林场以后的管理和发展,其定位迫切需要改变。针对此问题,罗田林场根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将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将罗田林场组织机构类型,由‘企业法人’登记为‘事业法人’,建议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森林管护资金的落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同时调动林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王场长建议。

    南方日报记者 丁侃


作者: 黑白子    时间: 2013-8-28 11:55:53

好活动!
参加一个。
作者: 春羽    时间: 2013-8-28 13:19:35

好活动!下次争取参加.
作者: 雷暴    时间: 2013-8-28 14:40:03

还有车的话,就参加~
作者: 二小北    时间: 2013-8-28 15:24:57

有意思。可惜离太远,集合时间赶不上。
作者: 孤岛    时间: 2013-8-28 16:09:17

终于走出深圳了
作者: 雷暴    时间: 2013-8-28 19:16:49

先报上,司机大佬有了就去,没有就歇着~
作者: 岚    时间: 2013-8-30 10:32:46

一夜的闪电雷雨,纠结了一早上,现在雨停了,有希望了,报名。
作者: 惊涛拍岸    时间: 2013-8-30 12:58:10

好活动。




欢迎光临 丛林穿行者 (http://118.178.234.203/)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