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认识"丛林"随笔 [打印本页]

作者: 独行客    时间: 2004-4-6 18:03:47     标题: 认识"丛林"随笔

没有认识“丛林”之前,长期在港工作的我,一直是一个人背起行囊,穿行在香港的山林、岛屿之中,独自欣赏香港的郊野美景。很长一段时间,远离了北方的驴子们,美景无人与我共享,很是郁闷!
偶然的机会,使我认识了“丛林”。
从认识“丛林”,加入“丛林”,到参加“丛林”的活动,这短短的不到一个星期时间里,我觉得我已经开始喜欢“丛林”了。道理很简单,说好听是“志同道合”,说俗点儿是“臭味相投”。
自从知道了“丛林”,它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工作之余、下班在家,天天泡在坛子里。看着老队员们的游记、功略,自己仿佛也置身于其中,大呼过瘾之中已没有了时间概念。
加入了丛林,我觉得我一个人在港的生活将不再郁闷,有时间我会多参加丛林的活动,即使参加不了,也会多为丛林灌灌水,呵呵!
有机会希望曹队多组织大家来登香港的山,好让更多的队员们来享受俺家豪宅“地板”。哈哈![em47]
从我进入丛林的那天起我也知道,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我不会永远都能参加丛林的活动。[em00]但转念一想也没有关系,由于我们志向相同,没准儿哪一天,在哪个深山丛林中我们就会相遇呢!

作者: 反斗乖乖    时间: 2004-4-6 18:15:20

看完之后,一句广告词蹦了出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丛林的快乐是永远的,朋友也是永远的,曾经体验也能成为一辈子的财富。
作者: 鲨鲨    时间: 2004-4-6 19:22:44

有机会希望曹队多组织大家来登香港的山,好让更多的队员们来享受俺家豪宅“地板”。哈哈!
那我们自发组织请您当向导,可以享受你家的地板吗?(当然是指爬山,不是逛街啦!!)
作者: 光远    时间: 2004-4-6 20:11:33

说的在理
志趣相投,还愁没有机会吗
作者: 独行客    时间: 2004-4-6 20:26:42

以下是引用鲨鲨在2004-4-6 11:22:44的发言:
那我们自发组织请您当向导,可以享受你家的地板吗?(当然是指爬山,不是逛街啦!!)
只要偶那儿没人,欢迎光临陋室。
地陪已经成了偶的第二职业了,习惯了,呵呵。
作者: 清平乐    时间: 2004-4-6 23:08:49

哈哈,1000万的豪宅我没有见过,1000万豪宅的地板更没有睡过,独行客,我一定要去打扰你,  至于时间吗,,,,,,,,现在还没有确定

作者: 桑珠小莉    时间: 2004-4-6 23:20:52

山友是需要在山上见面的!
我喜欢这样!
欢迎独行客来深圳登山,深圳也有地板或者沙发给你住!
作者: 酸菜    时间: 2004-4-6 23:29:45

睡1000万地铺时需要“陪睡”吗?
作者: 深圳笨猫    时间: 2004-4-6 23:40:20

独行客是否不再孤独?
作者: 独行客    时间: 2004-4-7 00:24:38

以下是引用深圳笨猫在2004-4-6 15:40:20的发言:
独行客是否不再孤独?
我想更多的时候,还是自己去爬香港的山。
不过有了“丛林”,可以天天去灌水,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6 16:26:32编辑过]






欢迎光临 丛林穿行者 (http://118.178.234.203/)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