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穿行者

标题: 关于督促深圳持有中国登山协会资格证书到期者完成验审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圳登协    时间: 2008-6-24 19:53:45     标题: 关于督促深圳持有中国登山协会资格证书到期者完成验审的通知

各分会、团体会员单位、户外俱乐部、户外网站的负责人:

为落实中国登山协会资格证书验审制度,规范资格证书的管理,使其更好地与社会体育指导员职鉴体系接轨,中国登山协会于即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前进行证书验审,逾期不予办理。

深圳地区下述人员所持有的证书(攀岩教练员、户外指导员)于2008年6月到期,请尽快完成相关验审工作,深圳登山协会将密切配合此次验审工作的开展,并给于到期证书持有者必要的咨询与指导,如需要,可视其户外活动开展的情况给于开具“证书持有者所属单位的评价意见原件(须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攀岩教练员:13825287290 李兰  户外指导员:82499182 刘颖

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2008年6月23日




相关链接:中国登山协会网站:http://cmasports.sport.org.cn/

链接一:中国登山协会已取得资质证书名单-086月更新
http://www.cmasports.cn/home/xhfb/2008-06-16/125565.html


链接二:关于公布中国登山协会资格证书到期名单及相关验审办法的通知
http://www.cmasports.cn/home/xhfb/2008-06-12/193306.html
各地方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广大爱好者:
  为落实中国登山协会资格证书验审制度,规范资格证书的管理,使其更好地与社会体育指导员职鉴体系接轨,中国登山协会于即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前进行证书验审,逾期不予办理。
  请获得中国登山协会颁发的证书且证书于2008年6月前到期的学员(详见附件一)按下列规定按时提交如下验审材料:
  一、资格证书验审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一张个人一寸彩色近照。
  三、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
  四、证书持有者所属单位的评价意见原件(须加盖公章)。
  五、证书验审费50元(邮局汇款至收件人)。
  六、相应验审试卷(验审试题分为攀岩教练员见附件三>和户外指导员见附件四>两大类,请按照证书类别相应选择,下载后必须手写答题)。
  验审材料全部集齐后请于2008年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登山协会培训部,邮编:100763,收件人:黎岩。
  中国登山协会将于收到验审材料后1个月内寄回验审通过者的资格证书,之后仍然按照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未通过验审的学员证书将暂不寄回,且在一年内不参加晋级培训后作废。
  名单中所有获得助理级别的学员除必须参加此次验审外,还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晋级培训,逾期仍未参加晋级培训者证书作废。关于此验审办法任何不明事宜请咨询:010-87182743、67141415。
  特此通知!
  中国登山协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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