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 发表于 2005-10-12 17:09:01

第272/0564次活动—10.15【见龙在田 吉 ; 又见三水 行】活动召集 :

秋天到了.三水学院也开学了,欢迎新老三水同学踊跃归队,不伦是已经毕业的校友,或是在校同学,不伦是本科生或是研究生都欢迎回校深造,今年又将是一个吉祥年!!
计划租车,10/15(周六)早上7:15一号营地7:30体育馆集合出发, 09:00抵达坝光村开始从三杆笔上登,13:30未抵达土地庙的由此下撤,16:00未抵达金龟村的由此下撤,18:00接水祖坑山友后返回市区.
【活动主题】三杆笔--水祖坑是深圳最长的穿越线路,超过35公里,简称三水线,沿途名字比较有趣:三杆笔、火烧天、土地庙、金龟村、水祖坑。涵盖了“水木金火土”,所以有人又称它为“五行线”。提倡平和登山,安全登山,快乐登山,环保登山!
【活动时间】2005年10月15日(周六)
【路途景点】基本上是沿山脊穿越,而且是在深圳与惠州的分界岭上行走,前半段山有180度海景,后半段较为枯燥,全程考验着自己的体能与毅力,走过全程对人生态度会有另一层体会!
【难度系数】 按中等体能预计
三杆笔—土地庙★★★,预计3-4小时;
三杆笔—金龟村★★★★,预计6-7小时;
三杆笔--水祖坑★★★★★,预计10-11小时。
特别要求:13:30没有到达土地庙的山友,请一律在此下撤;16:00没有到达金龟村的山友,请一律在此下撤;
【淡水补给】途中无淡水,山友喝的水自己解决,务必带足饮用水(3L以上)。
【手提电话信号】时有时无深圳或惠州手机信号。
【人员要求】①丛林穿行者的队员,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②有一定的户外活动经验!
领队有权利根据体能情况、男女比例、报名先后顺序选择队员,老队员优先!
【装备物资要求】①登山装备:背囊、登山鞋或户外运动鞋、厚棉袜、长袖衣裤、丛林T恤(10元/件),丛林帽(20元/顶)、快干衣(L以上,45元/件)、手套(建议帆布)、毛巾等;
提醒:丛林队非商业机构,所售物品无利润,丛林T恤、快干衣、丛林帽非必买品,属于自愿购买,可自带其它类似物品。
②用具:头灯或手电筒(请备足电池)、防晒油、墨镜、打火机、刀具等; 头灯必备!必须带上头灯、带足备用电池。
③饮食:一天的饮用水3-5L以上、功能性饮料和夜消食品、水果。
④带替换衣物、鞋等,手机等贵重物品可以放入密封袋。天气早晚凉,注意带防寒衣服。
⑤胶袋若干,装垃圾用。
【人数限制】27人。
【出发集合时间地点】10月15日(周六)上午7:15一号营地7:30在体育馆大门口聚集(注意时间变化) ,迟到执行罚款(20元),超出10分钟不等人!
   http://www.bushwalker.net/UploadFile/20037202135987071.jpg
【预缴费标准】预收活动费用50元(AA,含车费、晚餐费)+收取公共基金10元(公共装备、药品费),实际发生费用在活动结束后结算,并公开帐目、多退少补。
【特别注意事项】①请携带有效入关证件;
②活动期间注意环保,请勿丢弃任何垃圾、尽量不破坏植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摘花卉果实,鼓励拣垃圾;
③发扬协作精神,听从领队指挥;
④遇雨活动取消,如因外力因素取消,将于2005年10月14日星期五晚上网上通告,敬请留意;
⑤已经报名经确认后退出的,分摊车费25元,擅自退出不通知领队的,罚款30元,下次活动收取。
⑥本次活动属自愿参加,每位活动参与者要对自身的安全负全责,与召集人无关,特此声明!
行前请阅读《丛林穿行者章程》,参加活动视同认可本章程!
   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2&ID=19
请阅读《低冲击性登山》,倡导环保登山!
   http://www.bushwalker.net/dispbbs.asp?boardID=6&ID=636
【本次活动线路图】
   http://www.bushwalker.net/UploadFile/200372920264586052.jpg
   http://www.bushwalker.net/UploadFile/200372920382522084.jpg
【本周天气情况】
   http://www.121.com.cn/
丛林穿行者登山队
2005年10月12日
活动招集人:随风13923713767
【免责声明】
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山友自愿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及财务。
从第188次千米山活动开始,丛林穿行者以后每次活动召集,需要参加者签署以上内容的免责声明,请大家认真阅读,慎重报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2 9:15:48编辑过]

惊涛拍岸 发表于 2005-10-12 19:31:12

本次打算走全程的有几位啊?ZN一下吧,老FB就太MYS啦?

日行八万 发表于 2005-10-12 19:33:41

蓝六: 你自己的召集贴不报名,吃碗里看着锅里?连来两天,最近发烧了?

惊涛拍岸 发表于 2005-10-12 19:35:39

哈哈,估计本次不用带头灯,一路肯定光亮无比啊.

蓝六 发表于 2005-10-12 19:48:30

以下是引用日行八万在2005-10-12 11:33:41的发言:
蓝六: 你自己的召集贴不报名,吃碗里看着锅里?
连来两天,最近发烧了?
哈哈---晕了

节彼南山 发表于 2005-10-12 20:05:58

想往,向往,我欲随风归去,惟恐膝伤未愈,郁闷,

心心 发表于 2005-10-12 20:28:46

  如果这次走第一段:三杆笔--火烧天--笔架山--土地庙, 再加上上个月的土地庙--十二栋--金龟村--田心山--水祖坑,也算走完了山水.想想连国庆走三门岛都晕倒的超级菜驴也能走完山水,哈哈....
所以,打算在土地庙下撤的GGMM,请举个手呀,我好报名.
随风,别拍我哦!谁叫咱菜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2 13:08:41编辑过]

老鼠他哥 发表于 2005-10-13 00:04:13

好怕怕O,还好中途可以下撤.向往

保温瓶 发表于 2005-10-13 01:01:54

好象是"穷人"的小聚会呀。带上炉头啤酒在土地庙FB一通下撤大爽!

孤岛 发表于 2005-10-13 02:09:24

这半天才6个大老爷们报名啊。。。55555555,有没特效药可以两三天治好脚肿的,10。1就窝了半月了,现在又只能看着了

老寒 发表于 2005-10-13 03:56:44

以下是引用孤岛在2005-10-12 18:09:24的发言:
这半天才6个大老爷们报名啊。。。
55555555,有没特效药可以两三天治好脚肿的,10。1就窝了半月了,现在又只能看着了
孤岛回一次家,回来就菜了?呵呵呵呵
坚决支持三水全程.

保温瓶 发表于 2005-10-13 04:02:51

以下是引用孤岛在2005-10-12 18:09:24的发言:
55555555,有没特效药可以两三天治好脚肿的,10。1就窝了半月了,现在又只能看着了
给你带上麝香祛痛喷剂和云南白药喷剂?

孤岛 发表于 2005-10-13 04:44:04

远水解不了近渴啊,,,昨天莲花山拐了脚,真是小沟里面翻了船啊

小冰 发表于 2005-10-13 04:46:39

先看看

心心 发表于 2005-10-13 05:10:32

7:50在莲塘公交站台等.

丛林野猫 发表于 2005-10-13 05:19:40

精神支持啦!

表面理由是周六看片会,其实真正原因是菜呀,不敢和各位猛人"同场竞技"啊.

桑珠小莉 发表于 2005-10-13 05:35:54

以下是引用孤岛在2005-10-12 20:44:04的发言:
远水解不了近渴啊,,,昨天莲花山拐了脚,真是小沟里面翻了船啊

木芙蓉 发表于 2005-10-13 05:38:36

以下是引用保温瓶在2005-10-12 17:01:54的发言:
好象是"穷人"的小聚会呀。带上炉头啤酒在土地庙FB一通下撤大爽!
支持!俺也在土地庙下撤,带炉头煮啥?

火冰 发表于 2005-10-13 05:42:35

想走全程...

一苇 发表于 2005-10-13 07:40:30

报,争取走到第一个下撤点,我挺关心谁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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