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六 发表于 2011-9-6 19:45:58

第975/11066次活动--9.10【金龟村到石头河】活动约伴

【活动主题】9.9,已经5年了,但是这一天,我们从来没有忘记过。
丛林十周年,我们来到这里,告慰兄弟姐妹……
【活动时间】2011年9月10日(周六)。
【行程路线】深圳一号营地--体育馆--金龟村--石头河水库--水祖坑--深圳
全程约需7-9小时。
【行程安排】大概时间:
待定
具体路线可能会有些出入,按实际情况执行。
【路途景点】溯溪路线,山捻子该熟了吧。
【难度系数】①中强度,中难度;②路况部分为土路、溯溪路线,可能较滑,谨防摔滑;③好久没有队伍走过,估计路况不明显。我们提倡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尽量兼顾队友,不要走得太快。
【风险提示】活动召集者郑重提醒:本次活动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意外;溺水 ;山洪爆发;落石、山泥倾泻;迷路;跌倒、滑坠山崖、沟谷;碰伤、扭伤;晒伤、中暑、热衰竭、抽筋;暴寒、失温;雷击、山火;兽夹、蛇咬、蜂蛰、蚁、蚊虫侵扰;危险植物,如漆树、有毒蘑菇;被歹徒打劫等等。
(拉磨无忧意外险)
【淡水补给】沿途有水源,但建议自带饮用水3L以上。
【通讯信号】深圳市区手机信号,山上偶尔时有时无;丛林对讲机频率:450.88750 MHz。
【人员要求】①丛林穿行者的老队员,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②有一定的户外活动经验优先。 领队有权利根据体能情况、男女比例、报名先后选择队员,本次活动欢迎新队员报名!
【装备物资要求】①登山装备:背囊、高帮登山鞋、溯溪鞋、头盔、登山杖、排汗袜、长袖快干衣裤、排汗T恤、遮阳帽、手套、雨衣、毛巾等;
②用具:头灯或手电筒(请备足电池)、防晒油、墨镜、刀具等;(可选)
③饮食:一天的饮用水3L以上、功能性饮料和周六中餐食品、水果;
④带替换衣物、鞋等,手机等贵重物品可以放入防水袋;
⑤胶袋若干,装垃圾用;
⑥自带个人特殊药品。
【车辆安排】统一安排车辆。
【人数限制】20人,不欢迎空降。
【本次活动领队】蓝六,13688808785
【出发集合时间地点】2011年9月10日(周六)7:45一号营地,8:00体育馆正门集合。(迟到10分钟内罚款20元计入公共基金,超时不候!)
【预计费用】预计活动费用70元,实际发生费用在活动结束后AA结算,并公开帐目、多退少补。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中午12:00,如提前达到人数限制即截止报名。
【报名办法及要求】报名请使用报名系统,跟帖或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悄悄话提交个人资料给桑珠小莉:http://www.bushwalk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19&page=1

①报名在截止日期后退出的请分摊车费40元;
②报名视同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者既定的计划,服从领队指挥;
【特别注意事项】 ①参加活动的前一天晚上,请注意手机充电;活动过程中保持开机,以便联络;请携带有效证件;
②活动期间注意环保,请勿丢弃任何垃圾、尽量不破坏植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摘花卉果实;
③发扬协作精神,注意领队提醒;
④遇小雨可能会改变路线或者取消交流活动,但不影响活动的照常进行,如因外力因素取消,将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网上通告或发短信给大家,敬请留意(没有收到短信的山友请自行去集合点集合,不要再和召集人联系);雷电、暴雨、台风等天气你可以自行退出活动而不需分摊任何费用;
⑤已经报名在截止时间后退出的,分摊车费40元,请尽量在活动前将车费托人转交或者打入丛林基金帐号;擅自退出不通知领队的,除分摊车费40元后,罚款10元并计入黑名单,会影响下次活动的被确认。
⑥本次活动属自愿参加,每位活动参与者要对自身的安全负全责,与召集人无关,特此声明!
行前请阅读《丛林穿行者章程》,参加活动视同认可本章程!
http://www.bushwalk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page=1
请阅读《低冲击性登山》,倡导环保登山!
http://www.bushwalker.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6

【本次活动线路图】无
【深圳天气情况】 http://www.121.com.cn
丛林穿行者
【免责声明】 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丛林穿行者活动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山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注意给自己买好保险。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及财务。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1-9-6 19:50:13

去看看。。。。。。。。。。。。!

康康 发表于 2011-9-6 20:20:49

六子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反啦。

桑烟 发表于 2011-9-6 22:06:10

以下是引用康康在2011-9-6 12:20:49的发言:
六子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反啦。
是你晕了!截止时间指报名,开始时间指活动,笨笨 !

桑烟 发表于 2011-9-7 00:24:24

已另有安排,精支!

古力 发表于 2011-9-7 01:24:30

正想找个可以摘山稔子的地儿呢,太好了,要摘一大盒回来!
请问蓝队,头盔是必须佩带的吗?可以用自行车的头盔代替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6 17:31:40编辑过]

老更 发表于 2011-9-7 04:08:47

六子不报名?遥控!!给领队一个建议,除了思念活动之外,再增加一点安全意识教育。前些天还听一些山友提起当时的情况,如果大家都能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愿他(她)们在天堂走好。

郎中 发表于 2011-9-7 04:39:23

以下是引用古力在2011-9-6 17:24:30的发言:
正想找个可以摘山稔子的地儿呢,太好了,要摘一大盒回来!
请问蓝队,头盔是必须佩带的吗?可以用自行车的头盔代替吗?

赶紧报名啊!摘山稔、爬山、跟上。

蓝六 发表于 2011-9-7 04:50:11

以下是引用古力在2011-9-6 17:24:30的发言:
正想找个可以摘山稔子的地儿呢,太好了,要摘一大盒回来!
请问蓝队,头盔是必须佩带的吗?可以用自行车的头盔代替吗?

可以用自行车头盔代替,带比不带会更注意安全。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11-9-7 05:18:57

稔子有那么快熟嘛?上周在燕子崖看到的都是生的想起那次光远带我们走哪条FB线来着,沿路好多又大又黑的稔子,最爽的是,全队没几人吃,我一个人慢慢摘,哈哈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11-9-7 05:19:49

以下是引用老更在2011-9-6 20:08:47的发言:
六子不报名?遥控!!
给领队一个建议,除了思念活动之外,再增加一点安全意识教育。
前些天还听一些山友提起当时的情况,如果大家都能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愿他(她)们在天堂走好。
哪里又出事了么?

子茵 发表于 2011-9-7 06:43:08

5年了,第一次战胜自己,第一次重返旧地,过去看看。。。怀念他们!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11-9-7 07:51:33

哦,知道是哪位了,经过几回那,还有小玛尼堆的

孤岛 发表于 2011-9-7 16:30:26

以下是引用蓝色妖姬在2011-9-6 21:18:57的发言:
稔子有那么快熟嘛?上周在燕子崖看到的都是生的
想起那次光远带我们走哪条FB线来着,沿路好多又大又黑的稔子,最爽的是,全队没几人吃,我一个人慢慢摘,哈哈
那次你是有限的、少有的没放飞机的一次,还把领队记错了。

二匹马 发表于 2011-9-7 19:01:31

快要过节了,祝愿他与她在天国也能团圆.

孤岛 发表于 2011-9-7 19:10:55

六子,赶快把路线定了吧,要泡茶或者边炉也安排好啊

真优美 发表于 2011-9-7 22:24:24

是啊难度太大了想去也不敢报名五年了 那山,那水,那石头,那远去的山友.......仿佛就在昨天

老更 发表于 2011-9-8 00:34:29

呵呵,千米山的队员都快到齐了。

天下行 发表于 2011-9-8 00:58:08

这几天不在深圳,不能前往。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11-9-8 08:00:48

以下是引用孤岛在2011-9-7 8:30:26的发言:
那次你是有限的、少有的没放飞机的一次,还把领队记错了。
没有啊,光远一家三口去的那次
晕,不要把我列入飞机黑名单好不好,现在飞机失事率太高了
看样子这次证没办下来,没一个人相信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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