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还是没有五一大假,郁闷! 现在开始计划春节的活动。。。。。。。。。。。同学们有没有好建议啊。。。。。。。。。。。。。。。。。。。。。 以下是引用南方在2009-12-10 11:57:27的发言:
现在开始计划春节的活动。。。。。。。。。。。
同学们有没有好建议啊。。。。。。。。。。。。。。。。。。。。。
南方,你春节的计划就是带小黄。
端午节前后有计划,那是去哈巴高山杜鹃最好看的季节。
以下是引用桑珠小莉在2009-12-10 12:20:31的发言:
南方,你春节的计划就是带小黄。
端午节前后有计划,那是去哈巴高山杜鹃最好看的季节。
我春节是要出去得瑟的。。。
哈巴可能是去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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