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 发表于 2008-12-20 00:24:28

基金自然应当收,“10块钱不多,到不了美国也去不了新加坡”,原来的办法本来就不错,,在深圳,我想大多数人也不会为10元钱说太多,,是收在明处,,网站的维护管理,带队组织需要热情和精力,,,,人为别人义务服务一次可以,甚至10此都可以,,,但11次人就可能不太愿意了,,,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东西估计维持不长久,,没有任何人会为别人长期的付出而不得任何回报。其他有些网站组织户外活动,我感觉还没有这里透明,直接交多少钱的活动费就是,基本都不公布怎么开销的。实际比交10元基金交得更多。

九尾狐狸 发表于 2008-12-21 05:10:56

梅姐姐真的是越来越精神哈1

夏尔巴 发表于 2008-12-31 00:12:38

摘自梅山人的文章:"一行二十余人,就基金问题就讨论了好一会儿。最终的倾性的意见是,为了丛林的生存,基金还是该少收一点儿,不能因噎废食。只是要改进基金的管理办法,将基金的收支情况在网上用现金日记账的形式公示,随时供大家查阅,真正做到基金取之于山友,用之于山友。"
坚决支持梅山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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